问题 | 受贿罪需要口供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对受贿罪提起指控并非仅仅依赖口供作出判断,然而,口供的确是决定性证据之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受贿罪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权力或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 其次,行为人必须为他人谋求某种利益。为了证实上述要件的真实性,我们可以运用多种形式的证据,例如书面文件、实物证据、证人证词、专家鉴定意见等等。尽管口供能够直接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但是,若仅凭口供而缺乏其他证据相互佐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口供并不能独立作为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在受贿罪案件中,口供虽然是一种常见的证据类型,但绝非唯一的证据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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