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变职务侵占如何定性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受贿罪转为人役侵占行为性质的准确界定,需依赖于各别案件的事实情节与充分证实该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在一般情况下,倘若个体在其工作职权范围内采用不当手段,无偿地占有公共财物,并且所涉金额达到了法律设定的数额标准,同时,并非出于贪污财产的主观意图,而是出于诸如个人利益、亲属朋友利益等其他动机,那么此类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
然而,若此种行为同时满足了受贿罪的全部构成要素,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