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的几个情节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索贿,即指行为人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
2.收受贿赂,则是指行为人被动地接受贿赂。 3.产业受贿,则主要表现为在经济活动中,违反相关法规,收取各类名目繁多的回扣以及手续费等。 4.斡旋受贿,又可称之为居间受贿或间接受贿。 5.事后受贿,是指行为人在其职位任职期间,为他人谋求利益,并与对方达成约定,在离休或退休之后再行收取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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