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退赔退给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定构成受贿犯罪时,有个关键指标在于案发之前是否退还了不当得利或已接受的财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国家公职人员在收到请托人所送财物后能够立即返还或者主动将其缴交给相应部门,那么就不被视为受贿行为。 然而,若他们在职务范围内借用自身位置优势,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亦或是通过非法手段接收他人财物并为对方谋取到实际利益,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构成了受贿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条 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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