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辅警符合受贿罪主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定义,所谓贿赂,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行为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向国家公务员以财产进行馈赠,且所赠与的金额达到特定标准,或以各种名目如回扣、手续费等形式给予上述人员的,将视为行贿赂行为进行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因受到要挟而有违自愿向国家公务人员奉送财产,且在此过程中未获取任何不当利益的情形,则不能认定为行贿行为,也无法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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