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贪污处罚罪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对共同贪污罪进行认定,有以下详细说明:
参与实施贪污犯罪活动的,应为两人及以上具有国家公职身份的人员,他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通过侵占、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均可被视为共同贪污罪。 对于贪污罪中的从犯,法律规定应当给予其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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