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酒店前台四千五是否属于盗窃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挪用五千元以上额度并用于个人用途以及非法事宜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被认定为犯罪。
具体来说,以下三种情况将导致公款挪用行为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被立案调查: 首先,若行为人钻空子将公款擅自用作个人私人生活开支,并且此项公款数额在五千元到一万元人民币区间内,同时还涉及到非法活动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被视为犯罪; 其次,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挪作他用,且数额在一万元到三万元人民币之间,并将这些款项用于个人盈利活动的话,同样也会被判定为犯罪; 最后,如果行为人将公款挪作个人使用,且数额在一万元到三万元人民币之间,但却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话,同样也会被视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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