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公款2000元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如仅有挪用公款2000元的情节,尚不足以构成犯罪,故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并进入审判程序。就挪用公款罪而言,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其定罪标准则包括了数额和时间两个维度。其中,对于达到特定数量级别的挪用公款行为,如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情况,均应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即以挪用公款1万元至3万元作为衡量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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