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或企业等相关机构内的相关员工,滥用于其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擅自挪动该机构的财务款项为个人私有或借与他方,此种行为一旦触犯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视为刑事犯罪并追究法律责任:
(1)非法挪用的金额无论是一万元到三万元之间,还是超过这个范围,只要超过三个月未经偿还者; (2)如果非法挪用的金额是一万元到三万元之间,但用于自我获利性质的经济活动者; (3)非法挪用的金额不管是五千元到两万元之间,还是超出这个范围,只要用来从事非法活动。 此外,凡满足以下任一情况的,均视作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1)擅自将本机构的资金供给其本人、家属或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2)以非官方的名义将本机构的资金调配于其他机构使用的; (3)未经正式授权及个人决策,以本机构名义将本机构的资金输送给其他机构使用,从而谋求私利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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