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700万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乃是指在我国公务员体制内,部分工作人员利用其职位所赋予的权力,通过侵占、盗窃、诈骗以及其他违法方式,有意识地非法占用完整理应归属公共领域的资金或资产的严重犯罪行为。如果贪污金额高达七百万元人民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将被普遍视作具备“特别巨大”的性质,依法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或是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资产没收的严厉惩罚;更加严重的情况下,即贪污数额极为庞大且给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极为严重损失的个案中,甚至可能被处以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要对其个人全部财产进行没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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