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转公款到自己卡上及时退回算挪用公款吗会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条文来看,财务转公款只要马上把钱还回去,那可就不算什么犯罪分子,反而还是个自首者,这样的话,审判机关就可能对你宽大处理,给你减轻甚至是免除刑罚。不过要不要抓你立案,那可得看看你到底挪了多少公家的钱以及用了多长时间。假设财务同志挪用的公款可不少,或者说超过了三个月都没还回去,那警察叔叔们可是有权利来找你进行调查。所以作为一个财务人员,我们可还要时时记着遵守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千万不能去做类似于挪用公款这样的坏事。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