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判刑后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量刑数额标准是: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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