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1、犯本罪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追诉期按五年计算; 2、犯本罪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按十年计算; 3、犯本罪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追诉期按二十年计算;二十年后认为仍需追诉应报请最高检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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