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索贿向什么部门举报?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这样:
1、举报时信息要准确,比如几点几分在哪里发生的,受贿人和行贿人,最好有证人或录音等证据。 2、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法,配合教育局了解或核实所举报的情况。因举报人提供的资料不全,且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法,导致教育局无法调查和处理所举报情况的,视为无效举报。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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