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挪用资金罪的判定范畴内,被普遍认可的“数额较大”之衡量基准是,实施行为主体对其本单位所拥有的资金数额有能力进行普通性或大规模的挪用,这个区间应当涵盖在六万元人民币之上而低于两百万元人民币。
针对此类犯罪,无论是将资金挪作他用于个人消费或是借予他人,如果数额达到较大程度并且已经超过三个月未曾偿还,抑或是虽然逾期未满三个月但是却将资金用于谋求营利目的,或者从事非法经济活动,便视作为犯下了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