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情形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犯罪系指向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的职员,在其岗位职责允许的范围内,利用职权上的方便条件,将本属于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的主观故意行为。
此种犯罪方式涉及到的具体行为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擅自挪用单位的公款、将所在单位的营业利润私自截留、以及通过不合法的手段将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等等。 例如,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可能会通过伪造账目的方式来挪用公款; 而销售部门的员工则可能会私下截留部分货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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