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中数额怎么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犯罪所涉及到的数额取值,主要是依据挪用资金额度以及其运用方向来衡量。
总体而言,当挪用的资金被用于个人消费或被借贷给他人时,如果挪用额度较大且超过了三个月尚未偿还,抑或是虽然未达到三个月期限,但是挪用额度较大并且用于盈利活动,甚至是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均可视为构成犯罪行为。 在此之中,“数额较大”的标准在各地可能会存在差异,但通常来讲是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的,具体数值可能因地区而异。 例如,若挪用资金用于普通活动,则需满足挪用金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若用于盈利活动,则需满足挪用金额在三万元至五万元之间; 若是用于非法活动,那么挪用金额至少需要达到三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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