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要提供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证据的收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是提供确凿证据来证实资金已被非法挪用,这其中就包含了我们常见的一些传统证据形式,如详实的财务账目信息以及精确的资金流动记录等; 其次,我们还需要通过对相关知情人士的询问获取他们的证词,这些人员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的工作人员、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等等;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自白和辩护也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最后,在必要的时候,我们也会寻求一些实物证据,例如那些与非法挪用资金行为密切相关的票据、合同等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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