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是多少万元以下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企业、机构及其附属单位的在职员工,若利用自身职务之便,擅自将所属单位资金归于私人身前或以借贷形式交予他人,且数额达到相当程度(通常为人民币十万元至四百万元之间)且逾期未还款期限已达三个月之上,或是虽然时间未到三个月,但其所涉金额庞大,已经涉及到营利性活动,甚至是非法活动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对于那些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至于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者,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刑罚。 然而,如果这些行为人能够在提起公诉之前,主动将挪用的资金如数归还给原属单位,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在此情况下,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他们甚至有可能得到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