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的职务侵占罪怎么认定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全称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侵占公私财产罪”,是指身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的财务非法占据为私人所有,且犯罪金额达到法定量刑标准的严重违法行为。
关于离职员工是否会因职务侵占罪而受到法律制裁,关键在于其在离职前所实施的非法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是否充分利用了其在职期间所拥有的职务便利。 若该类行为发生在离职之前,即使在离职之后才被揭露出来,也仍然有可能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 对于此类案件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利用了其在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例如对单位财物的主管、管理、经营以及经手等权力; 其次,行为人必须存在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如通过侵吞、盗窃、诈骗等手段获取财物; 最后,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法定的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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