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s店库管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系指向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中的职员,通过滥用自身职务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且数额达到较大者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针对4S店库管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涵盖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主体条件:库管作为4S店的雇员,完全满足该罪名的主体资格要求; 其次,主观心态:库管必须具备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故意心理; 再次,客观事实:库管需借助其身为库管管理财物的职务便利,实际实施了侵占单位财产的行为; 最后,犯罪客体:侵害的对象为4S店的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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