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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归还后继续挪用怎么定罪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尽管已经将挪用的资金归还,但如若工作人员在原先的岗位上依然存在违法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那么这仍将被视为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擅自挪用本单位的资金供自己使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了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对于多次挪用资金的情况,犯罪数额将会被累积计算。
如果在归还之后又再次实施挪用行为,那么就需要对前后两次挪用的数额、时间以及用途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确定最终的定罪和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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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