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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故意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确定挪用资金罪中故意犯罪的构成,我们往往需要综合考察和评估诸多复杂的因素。
首先,行为人必须对于其所实施的挪用资金之行为具备明确的认识和主观愿望,这意味着行为人应当清楚地知道他的行为是在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前提下,私自挪用了所在单位的资金。
其次,行为人还需对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持有主动选择并作出决策的意识。
此外,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对于挪用资金可能导致的单位资金损失的不良后果,应当抱有放任或期望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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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7:2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