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个人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公务员在执行职务时,个人擅自使用其职权,将所在机构的公款或财物非法占为己用的行为,倘若其非法所得达到定罪量刑标准,便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在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判定该罪名成立与否的关键因素包括行为人的职业身份、所担任的职务、非法获取的财物价值以及是否滥用职务之便等多方面因素。 若非法所得金额较大,行为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非法所得金额巨大,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当非法所得金额特别巨大时,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需缴纳罚金。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那些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内供职并从事公务工作的从业者,以及这些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任职且拥有公务职责的人员,如果他们实施上述行为,那么就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也就是说,他们可能会被判定犯有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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