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公司挪用资金罪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若母公司在作为公司、企业等机构的从业者时,滥用职权,未经授权私自挪用其所在团体的资金至个人持有或借予他人,且此行为的涉款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即“数额较大”),且时间已经过了三个月,仍未能如期返还,抑或是虽然没有超出三个月期限,但是在此期间,该资金被用于盈利目的或进行违法活动,那么此时母公司就有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可能性。
此类定罪裁确定需考量以下几个方面:1.母公司挪用资金的具体涉款额是否达到了法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2.涉款的回款期限是否已经超过了三个月; 3.挪用资金是否涉及到任何营利性用途或违法活动; 4.母公司是否是国家所有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国有单位中的职员,又或是由这些国有单位派遣至私企、外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如果经查证,挪用资金的涉款额颇为庞大,或是极度巨大,那么将会由此分别对应最高三年至最低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最高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之前,母公司能够主动将挪用的资金全数归还,那么这无疑会对其刑罚产生积极影响,有可能获得从轻发落甚至减轻处罚的机会。 对于情节轻微的犯罪者,甚至有可能获得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总而言之,母公司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综合性评判。 如果验证存在上述条件,那么母公司则不可避免地会被认定为犯下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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