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浙江省对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立案准则普遍与全国性的法律条例保持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如果在其职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该行为便应当被视为职务侵占犯罪予以立案侦查和起诉。这也就意味着,若侵占金额达到了或超出了六万元人民币,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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