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主体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主要犯罪主体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这些职员利用其职务方面所处的优势地位和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自身使用,或者借予他方,无论情节严重与否,均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构成此项刑事犯罪:
一是涉案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二是挪用时间超出了三个月(特殊情况下,虽未逾越此期限限制,但此时资金已被用于进行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或未经许可的非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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