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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在哪个范围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内的职员,基于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未经授权便擅自挪用所在单位的资金,供自身私自使用或将资金借予他人使用,而且这部分金额应当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且时间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这笔资金被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是从事非法行为的这一违法犯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罪名主要适用于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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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2: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