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海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青海省,职务侵占罪的立案准则同我国所有其它地域保持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职务侵占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私自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为个人所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通常而言,“数额较大”所对应的涉案金额则在六万元至四十万元之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数额或许会因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而产生差异,但这个详细的标准仍然需要参照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法律解释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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