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非法挪用资金罪怎么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广东地区,对于涉及非法挪用资金的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是严格按照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刑法条款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基于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使用,且数额较大,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情况,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挪用金额较大,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行为人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虽然数额较大,但未能及时归还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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