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是持续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案情的解读中,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挪用资金罪并非持续犯罪的一种类型,顾名思义,持续犯罪应该是指违法行为与法律状态都得以持续存在,不仅仅是因犯罪行为引发的法律状态的延续。
关于此项罪名,通常是指具备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身份的职员,他们利用自身职责上的优势地位,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务资源挪为私人使用,或是借予他人,这种行为如果涉及到金额较大并且超出三个月的未偿还期限,或者尽管未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但是所涉金额颇大且行为涉及盈利活动等情况,均会被判定为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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