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职务侵占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倘若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者,应当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并追究其犯罪责任。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规定如下:
1.数额较大: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六万元及以上; 2.数额巨大: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一百万元及以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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