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能注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职务侵占罪的案例中,若案情已被受理却无法撤回,但仍存在以下五种情况之一时,便允许撤销此案件:
第一,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第二,根据国家特赦令,该犯罪行为已经获得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待遇; 第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不被视为犯罪行为; 第四,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控告已被撤回; 第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已死亡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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