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8周岁女生自愿关系如何赔偿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这样明确的规定:当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时,无论女方是否自愿,这种行为都毫无疑问地构成强奸罪。
一旦触犯此罪,犯罪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不存在所谓的赔偿事宜。 这是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遭受性侵害。 然而,如果女方已经年满14周岁,并且是自愿与他人发生关系,通常情况下不构成犯罪。 但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方面的问题。 此外,女方可能由于精神受到创伤等原因,产生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 不过,具体的赔偿数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这些赔偿事宜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若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律规定本身是比较复杂的,在实际情况中,必须结合具体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发生性关系,争议点在于小丽年龄及是否自愿。后查明小丽未满14周岁,小朱被指控强奸。另有小李与小静发生关系,小静年满14周岁且自愿,但事后小静因怀孕及精神创伤要求小李赔偿。 案情分析: 1、小朱与未满14周岁的小丽发生性关系,不论小丽是否自愿,小朱行为构成强奸罪,应受刑事处罚,不存在赔偿一说,这是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2、小李与年满14周岁且自愿的小静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但因导致小静怀孕等后果,需承担相关医疗费用及可能的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依实际情况确定,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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