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半年后还可以告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历了半年的时间之后,仍然具备进行强奸罪指控的法律效力。
强奸罪牵涉到严重的刑事案件范畴,相应的诉讼时效期相对较长,因此即便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间隔,当有充足的证据能够彰显相关犯罪行为的确切存在时,受害者依然具有权利向司法机关进行报案行动。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随着时间的愈发流逝,对于相关证据的搜集与固定工作将变得更加艰巨,这无疑将对案件的调查取证以及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