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能不能主张精神赔偿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强奸罪案件中的受害者而言,其在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求申索过程中,原则上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然而,当刑事案件审理终结之后,若受害人选择单独发起民事诉讼以寻求精神损失赔偿,那么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依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请求予以适当考虑并给予支持。 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涉及的赔偿范围通常仅限于实际物质损失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