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可以起诉对方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乃为性质极其恶劣之刑事犯罪,毫无疑问,受害者无疑拥有对加害者提出法律诉讼的权利。
所谓强奸,即是指犯罪分子利用暴力、威胁或其他诸种不人道的手段,强迫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完全否定了被害人个人意志和人身自由的恶劣行径。 在此类情形之下,被害人应当毫不犹豫地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此事,并寻求其协助。 接下来,检察官将依法履行职责,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被害人同样有权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有此等重罪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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