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手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交申办遗嘱公证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办理过程中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具体操作如下: 1、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的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 (二)遗嘱草稿; (三)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申办遗嘱公证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公证人员代写,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按手印。 2、公证处出具遗嘱公证书的条件: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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