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有起诉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属于具有追诉时效性质之法律范畴。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针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 假设犯罪行为发生后逾二十年,仍有必要进行追诉的,此时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核准。 由于强奸罪的刑罚普遍较为严重,因此其追诉时效相对于其他犯罪而言,显得更为漫长。 然而,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对该犯罪行为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下,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此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却未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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