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立案的几种情况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强奸罪未能予以立案调查,通常具有下列数种情形中的某一项或多项要素:
第一种,在案情中存在证据缺失的问题。 具体来说,指控方所提出的相关证据无法证实强奸行为确实发生过,例如,缺少实质性的物证或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支持,导致警方无法立案进行深入调查。 第二种,指犯罪行为已经超越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通常会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不予立案。 第三种,可能存在诬告陷害的情况。 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后,警方发现报案人故意捏造虚假事实,试图让他人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