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抓捕了需要指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强奸罪被逮捕之后,通常需要对现场进行指认。
指认作为刑事侦查过程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于揭示案件真相以及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具有极大的帮助作用。 它有助于办案机关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证据链条,从而提升案件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透过对现场、与案件有关的物体等进行细致的指认,使得犯罪过程和情节得以更为清晰详尽地重现出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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