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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农村招标是动完迁了吗
分类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招投标纠纷
解答

一、新农村招标是动完迁了吗

我们首先会启动招标程序,待招标工作顺利完成之后,便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方案,并据此展开拆迁作业。在此过程中,"拆"指的是清除土地上原本存在的建筑或是其他必需的拆除物品;而"迁"则是意指对原土地使用权者进行临时性或者永久性的迁移处理。

此外,为了让您更好地理解房屋拆迁这项事宜,我想进一步为您做如下详细说明:所谓房屋拆迁,是指由获得了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单位,按照城市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以及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附属设施,将该范围内的单位与居民重新安置妥当,同时对他们所遭受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二、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主要是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折旧程度以及平米数为基础进行计算;

(2)另外一部分赔偿款——周转补偿费,其作用在于补偿那些因为被拆迁房屋而不得不暂时居住在临时居所或者自行寻找临时居住场所的居民带来的不便,这类赔偿费用主要按照临时居住环境的条件进行划分,并且每个月都会给予被拆迁房屋使用者相应的补贴;

(3)最后一种补偿费用——奖励性补偿费,它主要是为了表彰并鼓励被拆迁房屋的居民能够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是主动放弃一部分个人权益,比如自愿搬到郊区居住或者是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行为,这种奖励性的补偿费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来确定具体的支付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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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1: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