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欺骗能否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殊案件中,欺诈行为有可能构成强奸罪行。
然而,欺诈行为的具体情况相当错综复杂,如果欺诈手段使得被害妇女对于性行为的合法性质出现误解,举个例子来说,假借夫妻之间正常的性行为之名,实则与实质事实并不相符,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欺骗了被害妇女的真实意愿,而且可能会构成强奸罪行。 然而,若仅仅是在身份、职业等方面实施欺诈行为,而被害妇女对于发生性行为本身是出于自愿的,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构成强奸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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