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追诉期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强奸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然而当该案已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被告人若实施了逃避侦查或审判行为的,则此种情形不受追诉时效的限止。 另外,若受害人在此期间内开展控告活动,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此立案调查,但相关部门却未予立案处理的话,同样也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若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其追诉时效将延长至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该案进行追诉的,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追诉时效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一旦超过这一期限,除非存在法定特殊情况,否则一般不会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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