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一年还能定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强奸罪这一严重违法行为所划定的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其追诉时效期限相应地设定为十五年。
若犯罪行为自发生之日起已经超过十五年,则原则上将不再进行追诉。 然而,若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尚未满十五年,并且仍然处于追诉时效期限之内,那么,对相关人员实施强奸罪的指控便具有法律效力。 若超出了追诉时效期限,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将不再进行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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