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判三年可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罪份子,若其在犯罪行为中具有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表现出真诚悔过态度、无再次实施严重犯罪之潜在危机以及宣告缓刑并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造成显著负面影响等诸项条件均得到满足时,便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缓期执行刑罚。
故而,倘若强奸罪的罪犯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且确已满足以上所述各项条件,从理论层面而言,确实存在着被宣告缓刑的可能性。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缓刑裁决,仍须视具体案件情况及法院的审判结果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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