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多久就不能定罪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强奸犯罪案件的追究时效期限,需依据具体刑事责任中的最高法定刑来进行确定。
若强奸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则其追究时效期限为五年; 若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其追究时效期限为十年; 若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其追究时效期限为十五年; 若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其追究时效期限为二十年。 在上述时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对相关犯罪行为进行追诉。 然而,若超过了这些时效期限,通常情况下将不再予以追诉。 然而,若超过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则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追诉。 因此,强奸罪的定罪时效期限,是由其最高法定刑以及相应的追究时效期限共同决定的。 若超过了这些时效期限并且未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那么通常情况下将不再予以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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