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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奸罪不成立6个条件有几个
分类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构成强奸罪的前提不成立,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首先是主体不适格,即行为人尚未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或者其本身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其次是客体不存在,也就是说在案件中并无受到侵犯的女性或者未成年少女;
再次是没有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性的手段来实施强奸罪中所规定的行为方式;
此外,如果在案件中并未出现任何形式的性交行为,也就是没有与女性或者未成年少女进行性行为的话,同样无法构成强奸罪;
最后,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并无明确的犯罪目的,也就是没有表现出强奸的故意或者意图,那么也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如果在案件中不存在以上提到的任何一种情况,并且也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构成强奸罪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判定强奸罪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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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4: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