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暴力的强奸罪能否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强奸罪的具体认定通常会涉及到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等强制手段,致使受害女性能在此种情况下失去反抗能力。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便没有实际出现物理上的暴力行为,若行为人能够巧妙地利用受害者的思维状况、身体条件亦或是所处环境等因素,导致女子不能明确自身的反抗意愿甚至是无法进行有效反抗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仍然有可能被视为构成强奸罪行。例如,当一名男子在女性处于昏迷、醉酒或者患有心智障碍等特殊状态时对其实施性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强奸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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