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少年强奸罪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青少年所犯强奸罪行,通常参照相关法典将其视为普通强奸罪处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明文规定,针对此类犯罪所做出的刑事判决将会根据罪犯所触犯情节的严重性进行衡量与区分。对于涉及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或者对幼女进行性侵犯的案例,通常可以对罪犯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然而,若情节极其恶劣,例如导致受害人遭受重伤甚至死亡等情况,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对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性侵犯行为,法律将予以更严格的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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